因我院成果转化制度需进一步修订,前期发布的“聊玉902”、“聊麦191”、“聊棉21号”三个品种的转让公告予以作废,待相关制度完善后,品种转让公告另行发布。
特此公告。
聊城市农业科学院
2024年4月2日